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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供稿人:[] 信息来源:[] 点击量: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职权目录的

通知

驻政办〔2015〕152号

 

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办〔2015〕14号)精神。你局行政职权目录已经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公布。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同步将职权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请你局严格遵照公布目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今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变更,需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的,由你局按程序报批。

 

附件: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职权目录

 

2015年12月2日      

  

 

附  件

 

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职权目录

(共计22项)

 

一、行政处罚(6项)

1.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2.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3.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4.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处罚。

5.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6.违法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1项)

1.查封、扣押假冒专利产品。

三、行政检查(1项)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行政确认(2项)

1.市级科技成果鉴定。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五、其他职权(12项)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认定(核报市政府)。

2.对“151”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

3.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奖励。

4.技术合同纠纷协商调解。

5.市级科技计划管理。

6.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7.责令改正不符合规定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

8.专利资助资金发放。

9.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奖励。

10.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

11.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

12.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