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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科技局关于党员干部2019年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十五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供稿人:[]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点击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驻马店市纪委通知要求,请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2019年的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十五个严禁”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土特产、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4.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香烟白酒;5.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或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6.严禁公款为节假日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安排住宿、宴请、旅游等非公务活动;7.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8.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摊派、转嫁费用;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10.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等节日庆典活动;11.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12.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券、代金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和电子红包等;13.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14.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5.严禁赌博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驻马店市科技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