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您的位置:首页 > 党务信息 > 纪检监察工作 >

科技局向社会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07-14] 供稿人:[] 信息来源:[] 点击量:

   1、坚持依法行政
依照《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和完善科技计划、科学基金、科技成果、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等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在科技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坚持政务公开
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科技奖励、职称评审等科技管理规则、程序和办法,成文后7日内通过科技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项科技管理活动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科技项目,以方便科技人员申报科技项目。对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实行评审前公示和异议制度。
3、坚持廉洁从政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廉政规定,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和规定。在科技管理活动中做到不收礼品、礼金,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坚持竞争择优
  重点科技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有条件的重大科技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在《驻马店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科技项目的竞争。
5、坚持规范高效
  办好科技行政服务"窗口",通过服务"窗口"办理科技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和政策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受理、谁落实、谁负责;实行限时办结制,当前能办的不拖延,除有时间规定的审批项目外,其它科技行政审批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服务承诺制,认真兑现"窗口"承诺内容。
6、坚持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文明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真诚为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凡有上述"四难"现象的,请服务对象及时举报,监察室当日受理。
7、坚持从严治政
凡在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科技评先等工作中,有不廉洁行为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8、坚持民主监督
  科技局纪检监察室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明显线索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办情况。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监督电话:0396-281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