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玉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企业“科技贷”业务的建议》提案,将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目前我市“科技贷”情况
2022年全市共有21家企业获得省“科技贷”支持,累计获得贷款金额1.5亿元,位居全省第九位,较上年增长0.48亿元,增幅47%,位居全省第六位。
二、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目前现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抵质押物创新。引进具有权威性的高资质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转化机制。经与省“科技贷”两家中介公司对接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与知名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联合,加大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将高质量知识产权尽快转化到我市企业,增加“科技贷”的评审通过率,切实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二)积极推进科技投贷联动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与银行信贷资金进行严格分离。引导中国银行、中原银行进一步探索设立承接省“科技贷”的子公司,通过创新理念、搭建平台、优化政策,突出抓好“科技贷”资金使用,为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来源。
(三)建立企业融资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引导政府、银行、科创企业信息在平台汇集,实现融资需求对接常态化。借助驻马店“服务企业总入口”和“金融服务平台”两个重量级平台,将政策、银行和企业需求深度融合,定期发布一批政策、汇集一批需求、对接一批资金,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四)建立科技、金融、企业服务中心等联合服务机制与银行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简化“科技贷”审批流程,延长贷款使用时限、简化年审程序。一是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驻马店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了我市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激发全社会对创新创业的热情,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带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大幅度增长。资金从受益财政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企业纳税级次,市财政负责保障落实市本级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各县(区)财政负责保障落实本县(区)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补贴标准可参照市级标准执行。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贷款本金核算上限为1000万元,单笔贷款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笔“科技贷”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对于获得河南省“科技贷”的科技型企业,驻马店市发放科技贷款贴息比例按照基准利率的50%;单个企业年度内累计获得的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0万元。二是与省“科技贷”两家中介公司对接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大力提升服务质量,缩短审核期限,做好“续贷”工作,延长贷款实际使用期限,和金融机构共同做好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金融支撑。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