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吴迪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支持鼓励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本土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案,将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目前我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一)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关于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若干政策措施》和《驻马店市深化“院士”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等一批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理清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思路,提出一系列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事项,安排了一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成功获批的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驻马店市关于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指出“对于首次申(填)报研发投入并经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给予1万元奖补资金,对于连续申(填)报研发投入并经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给予5000元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给予补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深化“院士经济”发展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提出“最高5000万资金支持院士投资创业,对院士在驻马店投资创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或成果、且对驻马店市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得企业或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或者股权投资支持”。
(二)科技金融生态良好,财政科技投入逐年递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科技投入,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全市财政科技投入逐年递增,依然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用于引导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三)创新主体培育成效明显。2022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5家,总量位居全省第九位,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12家,近三年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均增速位居全省第三位,数量位居黄淮四市第一位,全省第九位。
二、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目前现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决落实好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积极落实好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培育创新文化,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要求,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方向的科研机构改革,完善“揭榜挂帅”、首席专家负责制等项目组织机制,实施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快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改革。大力支持本地科技企业形成联盟战略合作平台,2023年争取组建5个创新联合体。
2.坚决培育好各类创新主体。继续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不断健全“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各类政策宣讲活动,助力创新主体发展壮大;全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0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60家。
3.坚决推进合作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是定期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支持本地科技企业与职业技术学院、黄淮学院、黄淮实验室深度合作,重点指导黄淮实验室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省实验室。加强与国内外大学与科研院所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对接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为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持续赋能。二是加科技交流合作。指导有实力的企业加强与法国、以色列、西班牙、韩国等科技交流合作,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能力。三是持续加强孵化载体建设。积极指导县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双创工作提供低门槛、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场所,打造创新发展引擎,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众创空间6家以上。四是组织好创新创业大赛。高规格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原动力,以更大力度继续动员和组织各县区创新型企业参加市级大赛,争取在国家和省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实施创新人才引育工程。培养创新引领型人才。培育壮大高端科技人才队伍,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环境,为科技人才在驻马店落地生根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组织好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及团队,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关系,以院士、中原学者及其团队为技术支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发展。用好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积极组织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力争邀请参会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
5.建立科技、金融、企业服务中心等联合服务机制与银行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简化“科技贷”审批流程,延长贷款使用时限、简化年审程序。一是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驻马店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了我市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持续激发全社会对创新创业的热情,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带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大幅度增长。资金从受益财政科技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企业纳税级次,市财政负责保障落实市本级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各县(区)财政负责保障落实本县(区)企业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补贴标准可参照市级标准执行。科技型企业获得科技贷款本金核算上限为1000万元,单笔贷款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笔“科技贷”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计,对于获得河南省“科技贷”的科技型企业,驻马店市发放科技贷款贴息比例按照基准利率的50%;单个企业年度内累计获得的贷款利息补贴不超过20万元。二是与省“科技贷”两家中介公司对接沟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大力提升服务质量,缩短审核期限,做好“续贷”工作,延长贷款实际使用期限,和金融机构共同做好常态化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金融支撑;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金企”对接会,组织多家企业参与,现场签订合作意向书,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高质量发展。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