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
魏亚辉委员:
首先对您提出的《关于依托河南省黄淮实验室打造产业科创基地的建议》提案充分肯定,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加快推进黄淮实验室建设。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黄淮实验室建设。
一、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中原学者工作站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支持申报河南省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我们将积极与省科技厅汇报对接,力争纳入省实验室建设体系,对新获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河南省实验室,报市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三、支持培育创建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精准对接,对综合性、高水平支撑和引领驻马店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报市政府同意后可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对当年获批的省级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引进院士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由受益地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院士在我市投资创业,引进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且对驻马店市产生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者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由受益地财政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或者股权投资支持。
五、支持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聚焦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研攻关,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所突破。对每个项目给予50-100万元左右的支持。
六、鼓励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按项目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年度奖励最高500万元。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央和地方协调联动,对国家明确要求地方配套实施的项目予以足额保障。
七、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对首次和重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的河南省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奖励。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对新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个企业奖励1万元。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