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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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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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妍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 助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 助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将对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目前我市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制造强市战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相继出台《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升级工作方案》《驻马店市制造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驻马店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对企业获批或通过认定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给予20~5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省出台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优惠政策,设立科技型企业研发补助专项资金,对享受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的企业给予补助;积极创建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加强与浙江大学、江南大学、中山大学等开展科技合作;支持制造企业进行技术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促进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至2023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三位。目前,我市拥有创新龙头企业1家、省级“瞪羚”企业1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89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54家(全省第7位);拥有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省农业科技园区7个;分别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13个、292个、841个。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着力强化创新主体培育,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9大产业集群和15条重点产业链培育,聚焦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电池、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领域,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全面整合创新资源,实施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一批拥有自身核心技术、有影响力的科技型龙头企业,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健全“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从小微企业到规上企业再到雏鹰、瞪羚企业,最后成长为创新龙头企业的全周期性培育机制),带动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集群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完善“科技贷”备选企业库,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的“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库”。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进行建档监测和分层分类,及时更新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白名单”相关信息,并推送至各金融机构进行对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企业专属融资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技术评价专家库资源,为金融机构根据“白名单”精准识别和管控业务风险提供参考依据。2024年力争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0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
(二)着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科技金融工作专班,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驻马店市加大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的实施细则》,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全面优化“科技贷”运行质效。对全市企业按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层级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对我市九大产业集群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按3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执行。三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走在黄淮四市前列。2024年全市科技专项经费已提升至1亿元。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制造业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对制造企业建设科技研发平台、引进培养人才、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不断增大补贴和奖励的力度。四是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和支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的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同时要依托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在驻马店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等,提升我市科技创新的层次。五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视发挥资本市场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上的激励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拓宽投融资渠道,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中,鼓励社会资本投新、投早、投小。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等服务项目,对制造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提供重点支持。七是设立专项基金资金。采取政府出资、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形式,设立我市制造业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型产业中的研发型企业为重点,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三)着力坚持引进和培育并进,不断搭建高质量创新平台。一是加快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围绕全市“9+15”产业,引进“双一流”“985”“211”高校、科研院所、高端人才团队,以独立建设或合作共建的方式共建创新平台,全市引进新建一批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硬”平台,实现数量的大幅提升。全面谋划推动天中实验室建设,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形势与需求,聘请院士专家团队参与天中实验室建设,建立创新能力更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更高以及科学研究平台和条件更先进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天中实验室”,为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二是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和创新要素配置,提升创新平台自主创新能力,在现有创新平台中择优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对于市级参与引进共建的创新平台,鼓励原始创新,开展基础应用研究,打造既能解决基础研究的关键核心问题,又能为产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的高水平创新“软”平台。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为主导,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主动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发挥市场化机制优势,有效整合创新资源组建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与创新平台开展广泛合作,设立成果转化专项基金,以创新平台成果转化项目为投资重点方向,切实提升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融资为支撑、金融贷款为补充的创新平台多元投资体系。跟踪推进坝道工程医院(平舆)、“中国药谷”(驻马店)研究院等建设,打造科创人才集聚的新高地。2024年新建省市级以上创新平台30个以上。
(四)着力持续完善支持政策,强力推动现有措施落实。一是要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对已出台的关于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税收减免、人才保障、激励奖励等优惠政策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并结合实际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明确推进落实的举措,弥补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机制的短板及缺失,切实增强前瞻性和实用性,有效发挥导向作用。二是要提高政府公信力,确立法治思维,切实抓好支持制造业科技研发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如坚决克服困难,对国家、省、市和县区文件明文规定的,制造企业符合享受条件的科技创新补贴和奖励,要尽早拨付、足额兑现,不能慢拨付、少拨付,更不能开空头支票;对有关优先保障企业科研机构建设用地、研发项目申报、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措施要真正落实落地。建议市政府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定期检查,严格问责,督查落实,不能让政策棚架、政府失信、企业为难。
(五)着力革新政治生态,确保风清气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创新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更离不开科研领域的风清气正,科技创新资金不是唐僧肉,不是任何“妖魔鬼怪”都能咬一口。一是要鲜明树立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清廉科技”品牌,营造风清气正的创新氛围,把全市科技系统打造成为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担当作为的“硬核”队伍。二是要进一步深化科研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科研规律、高效规范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创新驱动导向,引入公正、公平、公开的专家评审制度,破除科研经费被异化使用的现象。三是要建立完善监管机制,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加强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对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评审、投入、检查、验收等实现全流程公开,确保科研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2日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