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马店市科技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科技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驻马店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市级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全市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科技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科技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技创新规划科、高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农村科技创新企业培育科、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驻马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发展与政策法规科、驻马店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驻马店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科技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收入总计734.64万元,支出总计734.6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61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科技局 2021年收入合计73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4.6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支出合计7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63万元,占97.96%;项目支出15.01万元,占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34.6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5.61万元,上升7%。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3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2万元,占68.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2万元,占21.09%;卫生健康支出47.68万元,占6.49%;住房保障支出30.04万元,占4.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4万元,下降了83.33%。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车辆改革。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8万元,比2020年减少4万元,下降了83.33%,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车辆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了0%。主要原因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科技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56.5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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