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励办法及科技创新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6] 供稿人:[] 信息来源:[驻马店市科技局] 点击量:

     一、驻马店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奖励办法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支撑和引领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

、驻马店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奖励办法主要内容

1.市政府设立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奖励在本市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

3.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不超过10项,不分奖励等次,每项奖励20万元,奖励经费从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列支。

4.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奖励的重点领域是:提高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等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的先进装备制造、光机电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有效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节能降耗、防治污染、防灾减灾、提高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等领域。

5.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奖励的对象是:在我市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发展新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指导思想

通过对在驻马店工作的科技人才的资助,培育我市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造就一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四、驻马店市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创新人才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人。评选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支持。

2.创新人才当选者,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人民币。资助资金从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列支,70%用于对申请者个人的奖励,30%用于其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

3.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表现,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在驻马店市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市外人员与驻马店市内的聘用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3)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设备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创新人才应在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中已取得创新性成绩或科技成果,或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相关链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自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奖励办法及科技创新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