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强化工作落实 打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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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也是《条例》施行后全省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评价工作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贯彻《条例》,2020年11月16日,驻马店市科技局组织召开全市科技系统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暨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议。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科工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晓黎对进一步强化措施,打造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升创新型企业数量与质量,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2020年力争入库企业达到250家;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齐升,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0家,力争接近省内第一方阵。二是加大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力度,谋划建设省实验室,持续推进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80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达到5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00家。三是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组织参加和开展校企对接活动,搭建企业与大院大所科技合作桥梁纽带,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多角度、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市开放创新水平。四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效率。2020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5亿。六是加快创新人才招引培育,进一步实施招才引智计划,培养一批后备人才,有效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持续做好驻马店创新人才计划评选工作,大力引进外国专家人才来华工作。七是加大技术转移市场与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工作,对技术合同成交任务进行分解,重点支持科研骨干在岗创新成果转化。2020年底,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要完成10亿元。八是开展科技政策宣讲与培训,针对企业关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费用“加计扣除”等现行的一揽子涉企科技创新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全市开展巡讲。
会议对强化工作措施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提升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进行部署安排。认真实行落实好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二是研究制定《驻马店市科技局开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作风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干部纪律作风,优化科技服务质量。三是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组织“一企一策一专班”服务队,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围绕科技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专家引进、研发机构建立、研发费用抵扣政策落实等,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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