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供稿人:[刘保亮]
信息来源:[驻马店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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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创新链整体效能,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发【2022】7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驻政办【2022】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设立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和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并启动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此次申报的类别是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和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要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研发一批新产品,转化一批新成果。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分为技术研发类和成果转化类,驻马店市重大专项具体的申报方向见附件1。(二)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条件见《驻马店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查看项目申报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审慎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市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1月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2年10月30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即2023年1月—2025年12月。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支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
(五)申报项目为成果转化类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果应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且产权归属清晰、无法律纠纷,处于中试熟化阶段或产业化开发前期,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完成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
2.新药类项目须已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且获得报产受理通知书;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领域中涉及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须由具体开展该研究的正规临床机构出具伦理审查意见;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行政许可。
3.申报单位与成果权属者不一致时,双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许可等协议。
重点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计划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
(六)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合作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并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企业。
2.申报单位与外方应具有较好合作基础,并签署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具体要求如下:
协议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权益分配、签署人及签署日期等基本要件,其中,合作时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承担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外方负责人,并提供双方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络方式等。在职证明应显示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或职称等基本信息并具备相应佐证效力。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申报程序
(一)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填写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预算书并打印申报书和预算书。揭榜挂帅项目填写《驻马店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揭榜挂帅需求方填写)》并附合作协议、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附件和预算书。
(二)纸质材料申报书和经费预算申报书按要求加上附件书籍式装订(各一式2份)。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与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市科技局科技创新规划科。邮箱:13949579693@163.com
四、限额申报
黄淮学院限报5项、市农科院限报3项,其他市直单位限报1项。各县区(含驿城区、经开区,高新区)名额不限,支持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揭榜挂帅项目必须发布榜单项目。
五、报送事项
(一)受理时间:集中受理时间11月10日到15日。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企业或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二)受理地点: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7楼712室。
(三)联系方式:2835763 13949579693
附件:1.2022年度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3.驻马店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
4.驻马店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书
5.驻马店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驻马店市科技局
2022年10月31日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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