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豫科〔2023〕62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举办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3年5月20日—5月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地各部门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要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协要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周、农业科技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职业教育活动周、公众科学日、市场监管科技周、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交通运输科技周等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活动安排
(一)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启动式
5月22日上午8:00在经济开发区(天中广场)举办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届时将邀请市领导出席,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学家、学生等代表参观科技创新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主办。经济开发区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科技活动周启动式(200人),参加主场展览活动的市直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同时参加科技活动周启动式。
(二)主场展览活动
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深入宣传解读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广泛宣传《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内涵和重要意义;展示我市优秀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主场展览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主办。市直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体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司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防震减灾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市农科院、黄淮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天方药业、昊华骏化、中集华骏等(每个单位突出今年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并结合单位实际制作展板4块、横幅1条、宣传册若干,摆放宣传桌子1张、椅子2把,设立现场咨询台、接受并解答受众群众所咨询的问题)。经济开发区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共同参加主场展示活动。其他县(区)组织开展创新产品展销活动,每个县(区)原则上组织本辖区两家企业的创新产品参加展销活动。展区设在开源路南侧:市直单位展区为天中广场北门向东至乐山大道,经济开发区展区为天中广场北门向西至骏马路,各县(区)展区为天中广场北门以南。
(三)系列活动
市科技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驻马店市科普讲解大赛暨河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拔赛、驻马店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科普巡讲、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征集推荐等科普示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科技节、科技工作者日、“科学之夜”、科普中原百家谈、“礼赞科学家”主题宣讲、科技小院助力乡村振兴、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宣传我市区域性创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要将科技活动周与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做到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切实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策划系列科技活动,并于5月20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地本部门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5日前将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 系 人:张颖
联系方式:0396-2835538
邮 箱:kptj2022@163.com
附件:1.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2.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布展顺序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2023年驻马店市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部门/地方(盖章):
科普活动开展次数 |
举办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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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科技部活动任务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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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投入数量(单位:万元) |
中央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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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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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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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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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赞助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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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投入情况(如:捐赠图书、光盘、创新操作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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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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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人员 参与数量 |
科普专职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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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参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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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科技志愿者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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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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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活动群众 参与数量 |
线下活动群众参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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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活动群众参与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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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情况 |
参与媒体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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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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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周期间开放的 科普场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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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周期间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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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周期间开放活动的大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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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布展顺序
市直单位展区设在开源路南侧,展区顺序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体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司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防震减灾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市农科院、黄淮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天方药业、昊华骏化、中集华骏进行布展,由天中广场北门向东至乐山大道依次布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顺序布展。
各县(区)展区为天中广场北门以南,按照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新蔡县、高新区的顺序由南向北依次布展。
注意事项:1.参加主场展览活动的市直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7:50前进场完毕。
2.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7:30前布展完毕,11:00前不能撤展。
3.县区参加展示活动时要准备遮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