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23 17:4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
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努力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勇争先,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有关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1.服务对象。全市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 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
2.征集对象及要求。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本次征集不限制人数,鼓励广大科技人才积极申报。
(4)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5)2024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2024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优先续聘,历年年度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不准参与本次及以后征集;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3.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4.服务目标:受援县(区)(以下简称“受援县”)至少一个受援单位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1.调整和续聘。科技人员不重复担任省、市、县个人科技特派员或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以及科技副总。对正在服务期的“驻马店市小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进行调整,期满后不再续聘。其余9个现有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予以续聘。
2.续聘和签约。结合受援县主导产业科技需求,现有并予以续聘的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结合实际至少与4个受援县进行签约,多者不限,鼓励对我市所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县区全覆盖签约。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或产业专家)和签约县领导担任团长,签约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具体联络,统筹协调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工作。
3.新派。结合受援县主导产业科技需求,新派1个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征集对象及要求。重点依托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产业方向,根据意向服务县主导、特色产业科技需求进行组建,团队整体科技服务能力在全省具有优势。
(2)团队负责人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或产业专家担任,服务团成员原则上5-10名。
(3)团队构成应结构合理、梯次分明,鼓励吸纳县级基层科技人员参与,各级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4)团队应围绕产业链进行组建,力争吸纳全产业链各环节、各领域专家参与。
(5)现有省、市级服务团不参与本次征集。
(6)优先支持与受援县具有良好合作基础、达成服务意向的团队。
4.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县提出的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供产业发展咨询、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
5.服务目标:受援县至少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总体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支持更多科技人员参与县市创新发展,原则上不重复选派。
1.同一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2.已选派为科技副总的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3.不得选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
二、选派名额及经费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2025年拟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50名左右,给予每人1万元的年度经费支持。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2025年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续聘9个、新派1个,给予每团5万元的年度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选派期限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因我市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服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在上年度服务期满后,本次选派科技特派员需开展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长
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团成员平均每年服务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
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经服务对象评价后,务必向受援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报备。
(四)挂牌服务
为便于群众识别、咨询和监督,同时扩大科技特派员品牌影响力,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成员服务时要佩戴“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胸牌并表明身份,同时在服务点悬挂“服务联系卡”,服务团另需在服务点树立服务基地标牌,开展培训、宣传报道中需有科技特派员相关标识显示。
(五)其他
科技特派员及产业服务团具体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手册2023》执行。
四、征集选派程序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1.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受援县组织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指导征集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受援对象填写科技服务需求表(附件1),由县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27日汇总并盖章,将电子版及PDF提交至市科技局农业科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市科技局将在网上公开发布需求。
2.科技人员对接。科技人员与提出需求的、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受援对象进行对接,提交《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和《三方意向协议书》(附件3)。
3.派出单位提出意见。派出单位对科技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及服务社会能力、征信情况审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到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4.受援县审核。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征集对象要求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查重、征信、2024绩效评价是否为不合格人员等。将《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三方意向协议书》(附件3)、《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同时电子版材料于5月6日汇总提交至市科技局农业科。
5.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征集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科技厅报送。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1.提出需求。受援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根据现有的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产业方向或需要新增的产业方向,原则上每个县区梳理4项以上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填报《县(区)主导产业科技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4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PDF(无需提交纸质版)发送市科技局农业科邮箱并发布。
2.征集对接。现有续聘以及新派的市级服务团根据县区主导产业科技需求,分别与受援县区对接,并签约填写《驻马店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意向申请书》(附件6),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以及PDF提交至市科技局农业科邮箱。
3.审核选派。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参与征集的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科技厅报送。
五、绩效评价与支持政策
通过实地考察、动态评价和年终绩效评价、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对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实行绿色通道,不受名额限制;对评为良好及以上且下年度参与征集的予以优先续聘;对不合格的予以调整退出,之后不再选派,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
五、要求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浩楠
电 话:0396-2815952
电子信箱:zmdkjjnyk@163.com
地 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安大厦713室
附件:1.县(区)科技需求表
2.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三方意向协议书
4.驻马店市派科技特派员申请统计表
5.县(区)主导产业科技需求情况统计表
6.驻马店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意向申请书
2025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驻马店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的通知附件.doc







